涪陵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导语 2024年5月13日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公开申请正式启动,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具体申请的详细信息请看文章。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发〔2011〕9号)相关规定,现就涪陵区2024年江南(江东)城区公租房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系年满18周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人口;
2.在本区无住房(无私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保障性住房)或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进城及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区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转军人;
3.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4.在本区建立社会保障关系;
5.能提供保证人。
备注:
(1)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其直系亲属在城区或乡镇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租房。
(2)有住房资助能力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城区或乡镇范围内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3)无住房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城区或乡镇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公租房、廉租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城区或乡镇未转让住房。
(4)住房困难家庭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本区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按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二)下列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申请人经批准后可优先配租:
1.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
2.在本区工作的全国或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烈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
3.一、二级残疾人;
4.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先保障对象。
二、申请时间
2024年5月13日—2024年6月14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申请地点
涪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涪陵区兴华中路64号,原区政府隔壁,涪州大酒店斜对面)
官网原文链接:涪陵区住房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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