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上班时不幸受伤如何享受工伤待遇?

导语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其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申请工伤待遇支付。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重庆职工上班时不幸受伤,单位买了工伤保险,后面要怎样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一)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地区县人力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意: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其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已认定为工伤,且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并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参保地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15日内,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最后,申请工伤待遇支付。

  参保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并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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