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户口新生儿在重庆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目前新生儿出生登记已经实现川渝黔“跨省通办”,四川户口的新生儿可以直接在重庆上户口,详细办理材料见文章

  四川户口新生儿在重庆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注:非婚生育的婴儿不支持川渝黔“跨省通办”

  申请材料:

  1、父母签字的申请书(必须)

  2、《出生医学证明》(必须)

  3、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必须)

  4、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必须)

  5、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还应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6、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生登记的,还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7、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生登记的,还应提供能证明父母双方已死亡、户口在学生集体户、是被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在国(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或是外国公民的相应证明

  8、在军人部队驻地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还应提供军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9、申请川渝黔“跨省通办”的,还应提供居住地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必须)

  10、电子签名(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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