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如何签约?

导语 职工申请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详见正文。

  重庆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如何签约?

  职工申请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约定提取的,须先行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签约手续。

  (一)办理条件

  职工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通过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协议》的方式,按照以下条件办理支付租赁住房房租按月约定提取。

  1.约定提取方式:租房约定提取为按月提取,职工申请将每月应提取资金按月划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约定提取金额:租赁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房按月约定提取金额为一个月的提取限额,中心城区缴存职工提取限额为:单身职工1500元/月、已婚职工3000元/月;中心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提取限额为:单身职工1200元/月、已婚职工2400元/月。

  3.约定提取日:约定提取日默认为签约业务办理当日,且在每月6日至28日确定。按月约定提取生效时间为次月,即当月签约次月开始首笔提取。

  (二)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已申报婚姻信息的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职工无须提供任何材料。

  2.线下办理。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手续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签约,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身份证件。

  (2)结婚证(单身声明)等婚姻证明材料。(2022年7月1日婚姻信息申报功能上线后,婚姻信息已成功申报且未发生变更的,无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3)《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

  注:若是临柜办理,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有条件的远郊区县分中心可面向职工个人办理。

  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办理租房约定提取签约或解约的,职工个人填写《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业务申请表》;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批量提取单位汇总表》(一式一份/每批),(以上表格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在中心网站下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提取】可获公积金网上提取办理入口,提取办理指南汇总(租房提取、商贷购房提取等),表格下载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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