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征地拆迁最新消息

导语 荣昌拟征收广顺街道黄家冲一社、工农茶叶产业社区四组集体土地0.6082公顷,其中:农用地0.4406公顷、建设用地0.0934公顷,未利用地0.0742公顷。

  荣昌征地拆迁最新消息

  一、征收范围及土地现状

  拟征收广顺街道黄家冲一社、工农茶叶产业社区四组集体土地0.6082公顷,其中:农用地0.4406公顷(耕地0.2774)、建设用地0.0934公顷,未利用地0.0742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

  1.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由荣昌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征收家庭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的8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发放给承包经营户,土地补偿费的2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征收未发包土地或者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由荣昌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按照35000元/人的发放标准支付给人员安置对象。安置补助费支付后有结余的,结余部分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不足的,由荣昌区人民政府安排资金予以补足。

  (二)农村房屋补偿费。

  农村房屋以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准,按照《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21〕13号)制定公布的重置价格标准补偿。

  (三)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及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被征收土地面积扣除林地后的面积为准,补偿标准为8000元/亩。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粮食制种地上的农作物,按征收面积计算,在综合定额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每亩增加补偿2000元。

  涉及征收林地的,按照国家和本市征收林地的有关规定执行,补偿标准低于综合定额补偿标准的,按照综合定额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2.其他地上建(构)筑物以实际清理丈量为准计算,补偿标准按《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荣昌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荣昌府发〔2021〕13号)文件附件3执行。

  3.支付方式。青苗及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补偿费由荣昌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按规定标准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广顺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负责监督落实兑付给所有权人,青苗及林木和其他经济作物所有权人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其他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由广顺街道办事处按规定标准支付给所有权人。

  4.建(构)筑物及其它附着物的拆除:有证房屋残值按标准补偿后,由广顺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拆除。有证房屋残值补偿标准:钢砼结构40元/㎡,砖混结构30元/㎡,砖木结构25元/㎡,其它结构20元/㎡。

  三、土地分类面积及人员安置人数统计表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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