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吗

导语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伤残等级、是否丧失劳动能力都处于待评定状态,尚不能判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与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理应顺延至停工留薪期满。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有权终止劳动关系?

  无权终止劳动关系。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合理期间。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伤残等级、是否丧失劳动能力都处于待评定状态,尚不能判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与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理应顺延至停工留薪期满。之后,若工伤职工被评定为一至六级伤残,用人单位无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此可见,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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