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危险货运车辆限时禁行高速通告(征求意见稿)

导语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安全管理,重庆决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我市高速公路实施限时禁行管理。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限时禁行高速公路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安全管理,保障我市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管理实际,决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我市高速公路实施限时禁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危险货物运输车辆0至6时禁止通行管理规定

  每日0时至6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已驶入我市高速公路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在0时前从就近出口驶离,并严格遵守所在地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规定。

  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路段

  渝长复线高速复盛互通至长寿北枢纽互通段双向、G65包茂高速大铺子互通至巴南收费站段(单向),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禁行后,通行复盛至长寿双向的受限车辆,可仍通过沪渝高速(老渝长线)绕行;通行南川至巴南方向的受限车辆,可通过G65包茂高速大铺子互通经南两高速、石渝高速至茶园收费站绕行。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仍通过老渝长线通行。

  三、每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将临时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我市高速公路,具体管理措施另行通告。

  四、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资质的车辆。

  五、本通告自2021年12月X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X日,对违反本通告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货车】即可获取货车通行证办理流程、重庆货车限行区域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