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老干部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选用的方式进行。
二、聘用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老干部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服从工作安排;
2. 年龄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3.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文学类、管理类专业;
4.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 须在本单位服务最低满2年;
6. 同等条件下,有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临聘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1. 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按有关规定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侦查、调查的;
4. 有法律、法规、纪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四、聘用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 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至区委老干局(璧城街道向阳街316号303室)报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983512990。
(二)资格审查
我局将对应聘人员的身份、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10人将增设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公文写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最终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如遇考核成绩相同,优先考虑有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临聘工作经历的人员,如均无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其缺额由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若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我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研究通过后,按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本次招聘人员通过派遣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按规定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
(八)工资及待遇
工资及待遇按照璧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国家相关政策购买保险。
五、其他事宜
(一)聘用过程中,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笔试或面试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二)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出现严重错误或不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依法依规及时终止或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老干部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老干部局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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