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招聘行政辅助人员

导语 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具体招聘详情如下:

  该岗位是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派往重庆市大足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工作

  一、招聘名额

  行政辅助及协管类1名。

  二、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 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等);

  3.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录用

  1.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或有破坏国家安定、团结、统一言行的人员;

  3. 被聘用时未能提交原单位离职手续及相关资料的;

  4. 已退休的人员;

  5. 其他不得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9:00至2025年5月16日18:00进行报名。

  2. 报名方式:点击此处投递简历

  打开本次招聘信息,在招聘启事下方点击“报名链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提交报名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咨询电话:43723324 、43356372)。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求职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报名结束后经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经大足区文化旅游委面试后确定录用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用工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即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2年),并定向派遣至大足区文化旅游委及其委属单位。

  合同期满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大足分公司根据大足区文化旅游委反馈的派遣员工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六、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行政辅助及协管类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绩效)。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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