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沙坪坝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

导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通知》(沙府办发〔2019〕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素质测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籍就业困难人员(法定退休年龄段内):

  (1)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

  (2)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3)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4)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5)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6)脱贫人口;

  (7)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8)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学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招聘采取网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困难凭证及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363073006@qq.com邮箱(注:所有资料打包发送,邮件标题为“姓名+公益性岗位”)。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18:00截止。

  (三)资格初审

  通过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审查合格进入下一阶段招聘流程;审查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员,面试成绩70分以下不得确定为拟招录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若遇体检不合格,则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将按程序进行考察,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任职资格及亲属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得分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按要求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将审批表和拟录用人员名册报区相关部门备案。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2100元/月;

  (二)社会保险: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六、其他说明

  1.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 本次招聘为公益性岗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咨询电话:023—86662387、023—86661259

  附件下载:

  附件: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街道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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