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潼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

导语 重庆市潼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和《重庆市潼南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施办法》(潼人社发〔2016〕285号)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数量

  基层就业协管岗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4050(50岁以内)等人员。2.专业不限,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类优先。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记录。5.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6.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参与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基础工资23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需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资料。报名登记表以PDF格式上传,其余资料以JPG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872084185@qq.com(标题为“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公益性岗位+姓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招录单位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中关于招聘条件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各项资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招录资格。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报考或招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面试

  1.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实岗操作能力、综合应变能力。分值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潼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统一组织实施。综合考虑专业、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因素择优确定录取人员。

  (三)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重庆市潼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最长可服务3年。

  六、工作要求

  (一)此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信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重庆市潼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23-44590800。

  附件下载:

  1.重庆市潼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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