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

导语 秀山县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家集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政府办公益一类(财政二类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因业务工作需要,诚招以下人员。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专技人员2名,具体岗位见《秀山自治县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非在编专技人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

  6.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天;

  7.学历、资格等须符合《岗位一览表》的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秀山自治县公立医疗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楼二楼财务资产科,联系人:梁亚华。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为实操+面试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和体检

  1.根据报考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岗位聘用指标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2.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入职体检报告最迟在1个月内提交到用人单位,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招聘。

  3.若复审和体检有不合格者,在报考应聘相应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

  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后,由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和拟聘用岗位。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卫生健康委备案,备案同意后按有关规定予以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经中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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