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玉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选聘2名工作人员

导语 重庆江津玉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是由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具有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是一家主要从事矿产投资;加工、销售;玉石原料及其制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重庆江津玉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是由重庆津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具有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是一家主要从事矿产投资;加工、销售;玉石原料及其制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黄金饰品、铂金饰品的销售及加工。销售工艺品、办公用品、包装材料、服装服饰;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艺美术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业务的区属国有企业。现因企业发展需要,面向区属国有企业正式员工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绩,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及人员

  本次面向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产业发展部品牌推广岗1人、市场运营部市场运营岗1人。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江津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一)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三)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

  (四)其他不适宜报考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16日(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至华信(集团)公司党群人事部,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支坪滨江路附属用房5号楼,并将报名资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69224840@qq.com。

  3.报名资料:(1)《重庆江津玉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

  4.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47511536,15730083032。

  (二)资格审查

  由考试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符合岗位要求者予以报名登记,并组织实施下阶段选聘工作。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1.选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华信(集团)公司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由华信(集团)公司根据报考岗位制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取前5名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应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则全部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时间10分钟以内。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而未组织笔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

  2.其他

  (1)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为拟聘人选。若报考人员分数评定在80分(含)以下,均不录取。

  (四)体检

  对拟聘人员由华信(集团)公司统一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由华信(集团)公司党委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华信(集团)公司党群人事部组织对其考察,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选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考察对象说明原因。

  (六)公示

  由华信(集团)公司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区政府官网及华信(集团)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选聘及待遇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在华信(集团)公司纪委监督下进行,应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问题,可向华信(集团)公司纪委举报,举报电话:13752936382;

  (二)选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三)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本次选聘工作由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及解释。

  附件:1.重庆江津玉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江津玉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

        3.同意(诚信)报考证明

  附件下载:

  1.附件1.2.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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