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云阳县中共云阳县普安乡委员会

导语 中共云阳县普安乡委员会现选聘6名本土人才,专科及以上学历可报,报名于2月10日截止,详见正文。

  中共云阳县普安乡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本土人才的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普安乡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为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后备力量,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本土人才6名。

  一、选聘对象

  2023年2月7日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或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地为普安乡或者为本乡常住人口。

  二、选聘名额

  公开选聘本土人才6名。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

  2.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截至2023年2月7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35周岁,熟悉农村工作、群众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5.热爱农村工作,熟悉农业农民,个人品质好,诚实守信,遵规守纪,办事公道,身体健康,踏实敬业,吃苦耐劳。

  6.具备基层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优先条件

  在满足上述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报考: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退役军人;贫困大学生;受过县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人员;有过村(社区)工作经历或返乡创业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选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在相应的村(社区)服务1年以上。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月7日至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任选一种。现场报名:云阳县普安乡财政办公室205。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及电子版照片),填写附件《云阳县普安乡公开选聘本土人才报名表》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网络报名:将《云阳县普安乡公开选聘本土人才报名表》电子件,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05376177@qq.com

  报名联系人:王凤阳,联系电话:023-55476328

  (二)资格审查

  由普安乡相关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与考核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云阳县普安乡委员会组织。

  时间及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及分值:理论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

  (二)电脑操作

  电脑操作由中共云阳县普安乡委员会组织。

  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电脑操作考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能否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写作、数据统计、汇报材料制作等。

  (三)面试

  面试由中共云阳县普安乡委员会组织。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再行研究决定。

  面试方式及分值: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公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电脑操作×3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六、政审考察和公示

  (一)政审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政审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政审人选时,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也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用人员,经普安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为被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政审考察。

  (二)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普安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公示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凡因政审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

  七、任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选聘者,确定选用人员名单,由普安乡党委会集体研究安排到村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发现隐瞒选用前个人情况且身体、心理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中止选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云阳县普安乡委员会所有。

  八、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根据对应岗位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在满足招考条件的基础上,可优先推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

  九、其他事宜

  1.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档案造假、违规违纪等行为,即时取消选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考者须认真阅读选聘简章、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按要求真实准确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确保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参与考试、政审考察及选用工作的有关办公室和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聘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选聘公告由中共云阳县普安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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