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人口随迁子女流动人口入学报名材料

导语 重庆市武隆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分为购房入学、经商入学、务工入学3种,各类型入学材料见正文。

  购房入学:

  (一)基本条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购房且于当年6月30日前实际入住。

  (二)需提交的材料

  1. 户籍证明: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

  2. 居住证明:1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2水、电、气交费发票,只需其中之一;发票姓名与房屋产权人姓名一致;截至当年6月30日最近1个月及以上。

  3. 房产证明:房地产权证。如果因抵押、拆迁等无房地产权证,可提交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国土房管局出具的房地产权证明、与政府签订的拆迁合同,只需其中之一。

  4. 其他:1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2初中一年级新生需提交小学毕业证明。

  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经商入学:

  (一)基本条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经商,截至当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依法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应交税费。

  (二)需提交的材料

  1. 户籍证明: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

  2. 居住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3. 经商证明:1武隆城区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与监护人姓名一致,截至当年6月30日实际经营连续1年及以上;2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按期申报纳税的证明,截至当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

  4. 其他:1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2初中一年级新生需提交小学毕业证明。

  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务工入学:

  (一)基本条件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务工,且城区务工期间在武隆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截至当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

  (二)需提交的材料

  1. 户籍证明:监护人及儿童户口簿。

  2. 居住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3. 务工证明:1武隆城区有效劳动用工合同,截至当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2由武隆区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截至当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

  4. 其他:1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查验合格证明;2初中一年级新生需提交小学毕业证明。

  以上材料需查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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