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黔江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导语 2023年重庆市黔江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政策及报名流程见正文,含报名时间及材料。

  招生政策: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按《黔江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办法》(黔江府办发〔2018〕10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监护人于8月1日—10日(双休日除外)持相关证件到区教委登记(具体登记地点另行通知),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报名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市外户籍),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无居住证的,务工人员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报名现场查验社保缴纳情况),经商人员提供本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摊位租赁合同、门面照片。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招生流程:

  (一)公布招生入学信息。区教委将于5月20日前公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

  (二)信息采集和报名登记。5月30日前,所有申请公、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要求分别填写区教委制发的《黔江区幼儿园大班毕业生信息统计表》《黔江区小学2017级毕业生信息统计表》(另单独制发),进行电子表格信息采集。报名时间小学7月3 -5日、初中7月10 -12日,片区内户籍学生及符合其他政策规定的学生到相应的小学、初中学校入学报名登记。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和推迟招生。报名截止当天各学校将报名登记名册传基教科白雪琴处。2024年起,招生入学信息采集和报名登记工作,全面推行“入学一件事一次办”。

  (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7月3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7月1日前,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黔江区户籍学生外出就读政策告知书》(详见附件)。其中,小学入学通知书由各幼儿园负责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各小学负责发放。若因未发放或未按时发放通知书,导致学生不能在片区学校正常入学的,将按“控辍保学”纪律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初一新生因户口信息或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有误,在教委划定的片区学校验证通不过的,验证学校应主动告知学生其应该就读的学校,并提醒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片区学校验证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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