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重庆南岸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导语 重庆市南岸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学、初中入学办法见正文,含招生对象、报名材料、报名程序、报名入口、报名时间。

  接收对象

  小学: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不在南岸区,但监护人务工和居住均在南岸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初中: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户籍不在南岸区,但监护人务工和居住均在南岸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网上登记时间

  2022年6月1日——6月19日

  网上申请方式

  家长通过关注“书香南岸”微信公众号,进入“随迁子女”端口,链接“南岸中小学随迁子女新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流程,申报就读学校并完善基本信息,申报学校将分批次、分时段对申报就读学生条件、申报资料等进行审核。

  复审材料及录取

  按照申报学校统一时间安排(短信通知),由家长到申报学校进行资料复核;学校在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对确认录取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录取情况上报区教委基教科。未被申报学校录取的学生,学校将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家长,以便家长另作安排。

  (二)提交资料

  1.申请就学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在我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市外户籍,备案时间达半年以上方有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登记证明(不分户籍,备案时间不足半年均可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在我区的购房证件或在我区居住的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租赁房屋产权证(公房为房屋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含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和相关社会保险缴纳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即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温馨提示

  1.非南岸区户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申报学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客观真实、合法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将取消在南岸区入学的资格。

  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重庆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南岸招生】可查看2023招生政策,报名时间、入口,最新划片、材料,查看公租房、随迁子女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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