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交缴比例不低于当 前规定最低比例(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除外); 2.职工购买了完全产权自住住房。 受理地点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需填表格 单位在职职工由单位统一办理 1.职工个人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二份/每人) 2.单位填写《单位提取职工公积金汇总表》(一式四份) 3.单位填写《职工购建房提取公积金明细表》(一式一份)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 职工个人填写《暂存部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提供要件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系配偶购房,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本人、配偶户口单页,及全户人口机动增长页。 2.购房合同 ①购买商品房 提供经产权部门登记有效的《商品房预售(预购)合同》复印 件; ②购买房改房(公房出售、全额集资建房、单位资助购房等)提供《公有住房 出售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资助购房协议》)复印件;房改办批文 复印件 3.购房缴款凭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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